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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劲吹,冬日临近。10月24日,从太原市民政局传来好消息,太原市政府今年将继续为全市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发放供热补助,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城乡低保户供热补贴标准根据城市、农村以及不同的采暖方式有所不同。据悉,此次惠及人数约7万人。
城市供热补助范围为太原市六城区第四季度的城市低保户。其中,六城区享受集中与区域供热,住房使用面积在45平方米(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城市低保户,供热收费标准与2015年相同,即供热费的85%由政府财政负担,低保户只需自行负担15%的供热费;住房使用面积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按现供热收费标准低保户自己缴纳。
六城区地形供热的城市低保户,按照每户700元予以补贴(享受集中、区域供热的城市低保户,若房产证名字不属于低保户家庭成员的或房屋产权不明确的,视同自行供热对象,按照每户700元予以补助)。
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户自相关文件下发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可到相应供热企业办理缴费手续;各供热企业在90个工作日内,到相应部门办理审核以及供热补助费用结算手续。不按时办理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自行采暖的低保户,将由区民政局审核汇总,报区财政复审后,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供热补助金打入低保户个人账户。
娄烦市、清徐县等一市三县参照六城区补助办法,由各县(市)政府自行确定城市居民低保户供热补助标准,并予以解决。